发展规划处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
对口支援学科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2025年广西普通本科高校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2〕61号),我校在2023—2025年期间对口支援区内北部湾大学、梧州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南宁学院等4所高校。为高质量落实自治区战略部署,进一步推进对口支援工作走深走实,促进我校与受援高校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学校设立“对口支援学科建设项目”。现将项目立项办法和2023年项目指南予以公布,请各单位根据要求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资助计划
(一)博士后专项
博士后专项资助受援高校青年教师到我校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计划面向4所受援高校,每校资助1-2项博士后专项项目。研究年限不超过2年,起始时间为2023年10月。
(二)科学研究专项
科学研究专项资助我校和受援高校教师联合开展科学研究工作。计划面向4所受援高校,每校资助4项左右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研究年限不超过2年,起始时间为2023年10月。
二、资助标准
(一)博士后专项项目8万元/项。
(二)科学研究专项,自然科学类研究项目10万元/项,人文社科类研究项目8万元/项(其中主要研究成果为调研报告、咨政报告的项目6万元/项)。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须由广西大学与受援高校的双方人员共同申报,项目负责人为广西大学教师或受援高校在广西大学博士后流动站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含拟进站,博士后人员仅可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博士后专项项目),受援高校作为骨干成员参与。每个人员不得参与申报超过2个项目。截止项目立项年度的1月1日,受援高校项目成员中,45岁以下(含45岁)的人员不低于50%。
(二)博士后专项项目:项目申报时已进入广西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受援高校人员,可以与合作导师共同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博士后专项项目。如尚未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人员申请本项目,须满足国家和广西大学有关博士后进站条件要求(如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未满3年,全脱产等),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初步拟定研究计划,才能与合作导师共同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博士后专项项目。项目立项后,博士后人员须正式进站后才能拨付项目经费,正式启动项目研究。项目经费可用于合作导师发放该博士后(全脱产)薪酬。
(三)科学研究专项项目:项目负责人原则上要求是广西大学全职且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助理教授也可以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
三、申报与审批程序
(一)申报动员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对口支援工作,及时将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到相关人员,鼓励、动员相关人员积极申报,为项目申报、实施给予大力支持。
(二)合作意向配对
1.填报申请意向。请申请人根据项目指南,初步确定项目研究内容,填写项目申请意向书,并于9月22日前将项目申请意向书电子文档发到发展规划处指定邮箱。
2.合作配对。发展规划处汇总我校和受援高校申请意向信息,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告知项目申请人,协调双方人员合作配对。
(三)填报申请材料
1.填报申请书。请项目申请人组织双方人员,按项目指南要求撰写项目申请书。请于10月10日前将签章后的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办公北楼发展规划处419办公室,并将申请书Word版和盖章后的扫描件PDF版发到发展规划处指定邮箱。
2.准备项目答辩。请申请人提前做好10分钟左右的项目答辩PPT,并做好答辩准备。
(四)评审立项
我校与受援高校共同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发展规划处商人力资源处、科研院将项目申报、评审情况以及拟立项资助建议报请学校审批。
四、材料报送地址与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大学办公北楼四楼发展规划处419室
联系人:陆志思、夏智慧
联系电话:3275548,15078775286(陆志思)
3273649,17377113871(夏智慧)
E-mail:dkzy@gxu.edu.cn
未尽事宜由发展规划处商人力资源处、科研院协调、解释。
附件 1.对口支援学科建设项目立项办法
2.2023年对口支援学科建设项目指南
3.项目申请意向书
4.项目申请书
https://wjxt.gxu.edu.cn/Wjxt_UI/showfile.aspx?id=53000
发展规划处、人力资源处、科研院
2023年9月14日